瓜州泓景湾住宅小区二标段附属工程-景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瓜州泓景湾建设项目由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瓜发改备发[2014]60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瓜州泓景湾住宅小区二标段附属工程-景观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瓜州泓景湾住宅小区二标段附属工程-景观项目 2.建设单位:瓜州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祁连街北侧、市政公司家属楼南侧、玲珑阁小区西侧、烟草公司东侧。 4.招标范围:铺装面积:3117.18平方米,绿化面积3038.81平方米(灌木、花卉、草坪),暖气管道550米,小区路灯、监控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项目明细详见施工图。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20日 总 工 期: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二、资金来源:政府专项资金。 三、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是本单位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随机抽签确定投标人,随机抽签后,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采用按照《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不授权委托时,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进行报名。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四套。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证和身份证及IC卡(注册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C证、造价员、机械员),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在该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以上资料只提供复印件(留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四套),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四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报名资料需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3.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报名,省外、市外建筑企业持上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以备核查。 4.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有效原件,留复印件四份)。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经招标人在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建设局四楼会议室),瓜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5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地点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收款单位:瓜州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荣 联系电话:13119453988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瓜州支行 账 号:6625 0401 1926 4000 10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瓜州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 荣 联系电话:13119453988
代理机构:甘肃鑫海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 军 联系电话:13359390504 电 话:0937-5587100
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 锋 联系电话:13830707258
监 督:瓜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937-5526320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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