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内河绿地、大树社会化养护项目(三次招标) 2015年08月21日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5]第003-2号 开标时间:2015-09-1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5]第003-2号 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的鼓楼区内河绿地、大树社会化养护项目(三次招标),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鼓楼区内河绿地、大树社会化养护项目(三次招标) 2、项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3、工程建设规模:鼓楼区内15条内河绿地21834平方米,以及19条内河沿线两侧5米红线范围内的大树3460株(包含驳岸内杂灌的清除),一年养护费的招标控制价为769316元。 4、工期:养护期五年(第一年考评合格续签第二第三年合同,第三年考评合格续签第四第五年合同)。 5、质量要求:按照《鼓楼区内河绿地养护质量标准》、《鼓楼区内河大树养护质量标准》、《鼓楼区内河绿地养护考核评分表》、《鼓楼区内河大树养护考核评分表》的规定实施。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已按规定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的至少1项单项合同绿地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绿化养护工程,且绿地养护总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须提供合同书和项目通过验收的相关记录或证明,类似业绩仅指专项绿化养护的业绩,不包括绿化施工合同包含的养护。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通过验收的相关记录或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若合同书及通过验收的相关记录或证明中未能标明养护面积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养护面积的竣工图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招标资料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为(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字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会计核算中心(园林局) 帐 号:1000 1300 1170 01000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提交地点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达。递交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场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 地 址:福州市乌山路道山观4号 电 话:0591-87504022,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邮编: 350003 电 话:0591-87855751,传 真:0591-87678286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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