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北高架桥下绿化工程(施工) 2015年08月21日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98 开标时间:2015-09-07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四北高架桥下绿化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财政局 以 榕财建督(2015)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福州市五四北高架桥下;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 2250681 元 。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五四北高架桥下,绿化面积约6242㎡; 招标内容:含路段的土方挖填、苗木种植、面木养护、绿化喷灌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21日至2015年 8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4.2.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 月 7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提交网络报名凭证,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更新至新版本v4.2.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榕建招[2015]1号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521号 ; 电话: 0591-87509762 ; 联系人:黄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26916传真:0591-87526951; 联系人: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9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账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9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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