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5-176号 兰溪市兰江绿道二期改造工程(兰江大桥北100米至铁路大桥) 经兰发改投 [2015]44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北至铁路大桥,南至兰江大桥北100米,西至滨江路,东至兰江接壤,全长580米,总投资约1396.18万元,建设地址位于兰溪市兰江西岸。项目业主为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兰溪市兰江绿道二期改造工程(兰江大桥北100米至铁路大桥),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采用定额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单位已办理进兰施工备案,具有《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市政建造师资格,且应无在建合同工程。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三)其他: 1、按照兰溪市建设局(2013)7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需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和资料员1名;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 8 月 1 日起至2015年8 月2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2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准)。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 21 日—2015年8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 时至5:00时; 2、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光盘每张1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3、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按照兰溪市建设局(2013)7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需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 5、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交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 11 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联系 人: 蒋女士 徐主任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268682515 13806776969 88889008
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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