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上庄古建筑群-- -胡适私塾、胡传旧居修缮工程已由安徽省文物局以皖文物办【2014】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和2015安徽省住建厅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上庄古建筑群修缮),招标人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绩溪县上庄镇上庄村,工程主要内容是对胡适私塾、胡传旧居进行加固修缮,预算价约112.8万元。
2.2计划工期为120 日历天。
2.3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2.4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注册地在绩溪县以外的企业,开标前应按规定在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进绩施工备案手续(特殊备案)后方可投标。备案办理联系电话:0563-8173116。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时30分)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电子清单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 联系人:余宁莉 电话:0563-8176059
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晓密 电话:0563-8153996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琳娜 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绩溪县文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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