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北路、普瑞东路绿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星北路、普瑞东路绿道建设项目已由望发改投【2015】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市政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星北路、普瑞东路绿道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XYTC-W-2015-08-25 2.3规模:该项目全长4.5Km,主要建设内容为刨除规划区域内黑色沥青路面、人行横道标线,铺绿色沥青路面,施划绿色人行通道标线、施划3D人行横道标线、施划热熔标线、喷自行车图标及自行车道专用标志牌。 2.4项目建设地点:望城区月亮岛街道 2.5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内容包括彩色沥青砼路面、交通设施、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6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7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8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 4.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2015年3月-2015年8月连续6个月),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投标前须入湘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已备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38000.00元)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1901 0270 2920 0058 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金星北路、普瑞东路绿道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金星北路、普瑞东路绿道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5年8月25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http://cxjsj.wangche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不署名方式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09:00。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湖南省内投标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城乡建设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市政管理局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郭亮北路 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139731714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974152510 邮 箱:5065956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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