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31508190201项目名称里运河慢行系统景观工程 标段编号3208031508190201-BD-001;标段名称淮安区里运河慢行系统(海天路-城西北路段)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8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9月1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编号: 1、里运河慢行系统景观工程根据有关文件淮发改审字【2015】115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中淮安区里运河慢行系统(海天路-城西北路段)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楚州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里运河与清安河之间,起点为淮安区城西北路、终点为海天路; (2)建设规模:约1400万元; (3)招标范围:道路、管网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信誉保证金:开标前,投标人向建设单位指定账户(淮安市楚州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帐号:1110070119200211128、开户行:(工行淮安楚州支行)汇入信誉保证金500万元(开标时必须提供收据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3年或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3年或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8)拟选派项目经理部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证书、施工员的施工员证书、安全员的安全员证书、质量员的质量员证书(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以及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9)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0)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1)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需再上门申请,由投标申请人直接登录互联网即可提交,并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详见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本工程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注: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8、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1)投标报价:(96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投标报价96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6%、96.5%、97%、97.5%、98%。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满分96分,其他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不足1%部分 ,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投标报价96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满分96分,其他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不足1%部分 ,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信用报告:(3分) ①信用优良:AAA得3分;AA得2.5分 ②信用良好:A得2分;BBB得1.5分 ③信用一般:BB得1.2分;B得1分 ④信用偏低:CCC得0.8分;CC得0.5分 ⑤信用很差:C或未出具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得0分 注:需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 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加分。 (3)施工组织设计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符合性打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绿化布置;(符合性打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符合性打分)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符合性打分)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包含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符合性打分)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符合性打分)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符合性打分)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符合性打分)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符合性打分) 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符合性打分) (4)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单位2013年9月1日以来承建过类似(市政道路)1400万及以上工程,得1分。(注:没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不得分,依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样缺一都不予以得分。) 注: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60702913。 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不再接收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资料。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承诺书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9 月 15 日 09时 00 分,地点: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 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8 月 25 日 至 2015年 9 月 14 日 。 11、建设单位:淮安市楚州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谢科长 联系电话: 0517-85970081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 顾星 高翔 电 话 : 0517- 85882660 传 真 : 0517- 85882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