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6892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内蒙古 | |||||||||||||||||||||||||||||||
工程名称: |
内蒙古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段(通辽市境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TG2015A040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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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段(通辽市境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TG2015A040464)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公路(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1]20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辽市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盟市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通辽市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白音华至霍林河一级公路、鸿俊铝厂附近,与白霍一级路采用单喇叭互通立交,下穿白伊铁路,路线向北穿过亿城煤矿,跨过查格达河后,在查格达村东侧通过,经过西和村、西和养殖小区,跨越金界壕遗址及和热木特河,向东北展线,经静湖北,设特大桥跨越原省道101线、通霍铁路、中企大道和浑迪音河,沿通霍铁路南侧向东布线至宝日呼吉尔村北侧,之后再次跨越通霍铁路,终止于霍林郭勒市与兴安盟交界处。 路线主要控制点:霍林河西互通、扎哈淖尔工业园、查格达村、西河村、静湖、哈日诺尔工业园区。 主要跨越的道路、河流:国道304线、原省道101线、查格达河、和热木特河、静湖、浑迪音河。 建设标准、规模:路线全长35.14公里。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0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互通立交1处,停车区、养护工区、卸载点各1处。 2.2本次招标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 2.3计划工期:交通安全设施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日,交工日期:2016年9月1日;绿化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日,交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管护期3年; 2.4标段划分: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段(通辽市境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标段划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标段划分表中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绿化工程标段不适用),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绿化工程标段不适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补充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投标担保汇款凭证原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HAJA1~2标段的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担保;HALH标段的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24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通辽市交通运输局网(www.tljt.gov.cn)、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lzw.net)上发布。 7.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0475-8237961 邮 编:028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 编:028000 电 话:0475-6188070 传 真:0475-6188070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系人:杨先生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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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8/24至 2015/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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