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市庆丰街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汾发改审发【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由汾阳市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道路全长322.893米,红线宽为18米。 建设地址:西起西河北路,东至英雄北路。 建设工程投资:总投资约506.05万元。 工 期:180天 资金来源:汾阳市财政解决 2.2招标范围:汾阳市庆丰街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用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为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8 月27日至 2015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lcftxw.gov.cn)注册并办理企业IC卡后报名,持报名回执及以下资料(在汾阳市狄青路与迎新正街交叉口-开元花园展示中心二层)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均指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四套(加盖企业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的建造师); (2)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规费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近五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8)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组织机构代码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6时在汾阳市狄青路与迎新正街交叉口-开元花园展示中心二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龙凤嘉园3号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 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 : 薛维 联 系 电 话 :18636466777 13593366171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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