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公路绿化养护工程(2015.9.21-2016.9.20)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公路绿化养护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静海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静海县公路绿化养护工程(2015年~2016年)范围包括津沧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静海环线绿化工程、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立交南出口及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静海出口绿化工程等。(具体范围、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静海县公路绿化工程养护。 2.3 计划养护工期:2015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0日,共计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一项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外地进津企业中标后需按照天津市建委有关规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办理进津备案,不能按时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海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路5号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政编码: 301600 邮 政 编 码: 300040 联 系 人: 汪少营 联 系 人: 郝文杰 电 话: 022-59595229 电 话: 022-23210356 传 真: 022-28942508 传 真: 022-27122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