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建设单位:平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 工程名称:平阳县中共浙南委员会成立旧址修缮工程 3. 工程地点:平阳县朝阳山 4. 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51万元 5. 招标内容、范围:古建筑修缮 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 工期:120日历天 8. 资质要求: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 提交资料:①投标报名表;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介绍信;③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今以来完成过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工程及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管理班子(五大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监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中级以上职称。 11.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7日 时间:09:00-16:30 地点: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横阳路299—301号) 12. 建设单位联系人:苏先生 13868525171 代理单位联系人:温先生 13616616116 平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015-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