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wj20150087012 (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15-08-28 星期五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类型:施工 项 目 概 况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翠岭小公园(道路、围墙等市政工程)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项目规模:58930.8 平方米 投资总额(万元):2200.0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图纸所有工作内容、招标文件补充、设计变更内容。 工程其他信息:本工程总占地面积约 58930.8㎡,包含道路工程、门卫岗亭工程、围墙工程,总投资 2200 万元。 投 标 要 求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要求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09-06 10:30 公告说明: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使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除外),本单位在职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三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道路工程。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道路工程。 8、本工程4个标段为一个整体工程【分别为:八道湾河畔小公园(道路、围墙等市政工程)、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翠岭小公园(道路、围墙等市政工程)、水磨沟区山景榆树小公园(A区道路、围墙等市政工程)、水磨沟区山景榆树小公园(B、C、D区道路、围墙等市政工程)】,同一个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报名多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兼得。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后续标段的投标。 9、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第10、11、12条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信 息 招标联系人:王冰寒、胡晨 招标联系电话:0991-233666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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