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漳【1508】招(16)号 开标时间:2015-09-3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漳州市 南靖县荆江北城市生态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靖县荆江北城市生态景观工程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投资【2015】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三卞村、溪边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180009平方米,总长3千米。主要建设荆江北岸集人行步道、景观、防洪为一体的生态休闲公园等内容(包括公园各功能分区内的园林建筑设施、景观建筑、服务设施、绿化、配套道路、广场、停车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公园游人容量为6000人。项目总投资567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荆江北城市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应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且建造师(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注: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相关规定; 3.5.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20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至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4号。)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 年9月29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409022119700081886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联系电话:0596-785399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8:30时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30日8:30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njxzzx.org)等媒介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张先生 ; 电 话: 0596-78307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4号;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862209; 传 真:0596-2862209; 联系人:小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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