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wj20150031040 (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15-09-02 星期三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类型:施工 项 目 概 况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西北路交通改善工程亮化照明工程二标段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投资总额(万元):1078.97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工程其他信息: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西北路交通改善工程亮化照明工程二标段包括乌市阿勒泰路土建4-6标段内的高架灯带7528套、高架洗墙灯7528套、高架投光灯1000套,景观控制柜7台,等配套供电及控制电缆。。 投 标 要 求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要求1:[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09-14 10:30 公告说明: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5、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200万元流动资金证明(流动资金证明必须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 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使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已办完延续注册的除外);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二项规模接近的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规模接近的类似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wsgcjy.com/)登记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未有资格预审报名的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工程为整体工程,共2个标段(合同),同一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可以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不能兼中兼得。 联 系 信 息 招标联系人:马耀邦 招标联系电话:0991-466178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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