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一期)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云润招(2015)HH-45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施工承包范围 1.1项目实施地点:弥勒市弥阳镇文昌宫及建国楼。 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瓦屋面捡漏和部分油饰彩绘。 1.3计划投资:922800.47元。 1.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5计划工期:一年。 1.6施工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1.7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家文物局制定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参加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一期)修缮工程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 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及公休日正常休息),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⑷税务登记证(副本) ⑸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⑺项目负责人施工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平台、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阳光弥勒网站政务局公告公示栏目、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赵彦芬 电 话:13608738189 传真:0873-6181969 201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