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城镇周边植被恢复及道路绿化项目 招投标编码:SG1302G15003公告发布日期:2015-09-07 报名开始时间:2015/9/7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5/9/28 16:00:00 报名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51751346联系人:陈灵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塔河县城镇周边植被恢复及道路绿化项目 建设单位:塔河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塔河县 招标范围:专业承包:其他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河县城镇周边植被恢复及道路绿化项目已由塔河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塔经发改字【2015】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河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塔河县塔河镇; 项目总投资:450万元; 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2015年10月5日至2015年11月30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8日登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166459868090,开户行: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交纳时间为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28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5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大兴安岭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河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457-3630088 9.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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