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编号: 247654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工程信息
1、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0572-2708071
4、招标项目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
5、招标项目编号:G(Y)2015-005K
6、工程建设地点: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7、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的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主要包括新104国道绿化及改造段工程、杭宁高速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宁杭高铁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外庄公园工程、敢山北路(外环北路)西延一期绿化工程等共计5个单项工程
8、投资估价:约3亿元人民币 
9、计划工期:分别实施,其中新104国道绿化及改造段工程和外庄公园工程为180日历天,其余工程均为120日历天
10、招标方式:PPP模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1 、PPP运作方式
11.1、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及施工承包人,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PPP项目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11.2、中标人在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PPP项目补充协议,继承PPP主合同有关中标人权利义务。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和移交。
项目公司根据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分单项工程与中标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作为合同第三方,明确约定工程开工时间及工期。本项目实行按单项工程分别实施、分别验收、分别购买服务、分别移交的原则。
11.3、单项工程合作周期包括建设期和运维管理期6年,运维管理期内,招标人按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费用。
12、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符合下述5项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企业财务2014年末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4)企业诚信良好,自2012年以来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5)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湖州市外企业参加投标须经进湖备案);
本工程允许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即投资人、施工企业),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投资人,联合体成员为施工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格要求如下:
对投资人要求:符合上述第(1)、(2)、(3)、(4)项要求
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上述第(1)、(4)、(5)项要求。
13、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施工企业委派):
取得有效的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工作手册须在有效期内。外地进湖拟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须经进湖备案)
14、其他要求:
14.1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14.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4.3本项目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4.4本项目拒绝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融资平台公司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14.5关于外地企业进湖备案的说明:《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办理咨询电话:0572-2053887,《湖州市区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办理咨询电话:0572-2038771。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9月9日至 2015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超过期限不再发售),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01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格式自拟)、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席位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窗口【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洽购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3、各潜在投标人自带U盘,拷取相关图纸。
4、所有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办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席位费(办理手续请查询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或电话联系0572-2590124),否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29日9时30分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http://xzfw.huzhou.gov.cn/col/col8542/index.html)上发布。
2.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杭长桥北路103号)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0572-25987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凤凰路820号美欣大厦4楼)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0572-2708071      传  真:0572-2708071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报名期限: 2015/9/92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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