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143 开标时间:2015-09-2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1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榕路(林洲路-浦上路、金洪路-建新大道)道路工程第2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6】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代建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南台岛金山区内,起于金洪路,接霞镜小学;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为306.741米,道路修建宽度为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工程最高控制价为1035443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桩号范围:K0+053.259~K0+360,其中K0+280至K0+360右半幅工程量计入霞镜小学-建新大道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路灯、电力排管、交通标志标线、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8 日至2015年 9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23 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9. 其他 9.1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9.2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由v3.5.0更新至新版本v4.2.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v4.2.0)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可以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网址:www.fzztb.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350004; 电 话:0591-83377619,传真:0591-83329044;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605650-806、815,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张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 4010 0100 0690 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14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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