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新乡县七里营镇一事一议龙泉村中心广场、宋庄村村内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5】122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七里营镇一事一议龙泉村中心广场、宋庄村村内道路工程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一事一议中心广场工程 二标段:新乡县七里营镇宋庄村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 六、项目内容: 一标段:龙泉村中心广场工程6341平方米,其中花岗岩地面4879平方米,台阶274平方米,水磨石地面1188平方米。 二标段:宋庄村村内道路工程,其中道路4318平方米,排水管道390平方米,主管道55米,路边石168米。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投标须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八、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至 2015年9月14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九、报名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报名要求:各标段报名时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邮箱)。(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 300 元/套(售后不退);二标段: 200 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 :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 十三、招标人: 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段先生 0373-5604966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0373-3802323 十五、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十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