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7678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荆州“绚丽荆州,四季花城”乔灌花草种植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绚丽荆州,四季花城”乔灌花草种植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政办发【2015】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州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城区各路段、区域的鲜花摆放、绿化栽植、景观扎景、更换鲜花的外运现场清理、花木养护工程,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绿化贰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拟派项目经理;对受到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1项目班子配备: ①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② 拟派项目经理(园林绿化贰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及简历表; ③ 拟派项目工程师为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五大员)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符合要求,证件齐备。⑤ 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五大员)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3.1.2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承诺及经济处罚措施(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2%)的承诺。 3.1.3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完成本工程,如违约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接受处罚的单项承诺书。 3.1.4投标人通过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回单复印件; 3.1.5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工程师,如更换按招标文件附件有关条款处罚的单项承诺书; 3.1.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条款的确认及响应的承诺书。 3.1.7投标人银行资金信用证明(投标人按所在银行规定格式提供对本次投标具有法律效力资信证明,正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2、 同类工程施工经验:2012年—2014年已完成或在建城市园林绿化类似工程经验。提供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期限: | 2015/9/9至 201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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