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雷州市莫氏宗祠修缮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 粤文物【2012】19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文化厅 招标人 雷州市白沙镇东岭村民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雷州市莫氏宗祠修缮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修缮总面积为763㎡,工程预算2300579.88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51889.78元。 工 期:150个日历天。 工程地点:雷州市白沙镇东岭村。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及群众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联 系 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89929 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至9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地点:雷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须交报名费100元,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广东省省外企业具备《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信誉要求:2014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中未有文物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或不良通报(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报名。 (8)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由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提供报名资料两份,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报名资料应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并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省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不需提供); (9)《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复印件(省外企业提供); (10)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真实性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报名过程中如有证据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人报名。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招标单位:雷州市白沙镇东岭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