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振兴路(幸福路至新兴街)道路工程 招投标编码:SG0303G15013公告发布日期:2015-09-08 报名开始时间:2015/9/8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5/9/14 16:00:00 报名地点绥芬河市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51710292联系人:程屹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绥芬河市振兴路(幸福路至新兴街)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绥芬河市政府工程管理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起点位于幸福路,终点位于新兴街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303G1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振兴路(幸福路至新兴街)道路工程已由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绥发改发【2015】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绥芬河市政府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幸福路,终点位于新兴街 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道路长158.96米 2.5投 资 额:550万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工长(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长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1人):具备房市政公用工程质检员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按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前必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网上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建造师职称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网上报名成功提供截图。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确认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建造师到场确认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两套,并且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U盘到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购买招标文件并拷贝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2外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经绥芬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 4.3以下情况招标人拒接投标: 4.3.1在省或绥芬河市建筑检查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 4.3.2在绥芬河市信访局和绥芬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 4.3.3在检察院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要两个工作日,请投标企业自行安排时间,以免耽误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投标单位自行复印,复印费用投标单位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芬河市政府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邮编:150001 联系人:程屹 电话:0451-83073377 传真:0451-84626282 二○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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