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淳安县千岛湖城中湖景观飘带二期(飘带部分)景观工程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投资总额446.00万元 2.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4462520.00元保证金8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CAZBDL2015090819001淳安县千岛湖城中湖景观飘带二期(飘带部分)景观工程图纸所示内容.7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初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其他说明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8楼工程部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新安东路55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胡懿鹏联 系 人:章维国 电 话:13967102267电 话: 0571-64828808 传 真: 传 真:0571-64819847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709556135@qq.com 交易中心联系人: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