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平风电厂风场检修道路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15-090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四平风电厂风场检修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业主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四平风电厂,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华能四平风电厂风场检修道路修缮工程 2.2工程规模及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双辽种羊场 2.4计划工期: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28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四平风电厂 联系人:隋先生 联系电话:187444266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4室 联系人:杨淑晶 联系电话:1860430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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