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CHL(BYNE)-2015-009) 1. 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街两侧硬化、绿化及雕塑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景观灯28套,硬化面积9405平方米,工艺雕塑9套,绿化总面积213平方米,种植各类树木145株,道牙石2118米。 2.2 建设地点:临河区庆丰街 2.3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4 计划工期:3年零3个月 2.5 招标范围:临河区庆丰街,景观灯28套,硬化面积9405平方米,工艺雕塑9套,绿化总面积213平方米,种植各类树木145株,道牙石2118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及(含壹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总工程师; 3.3凡有下列行为的本次不予报名: 3.3.1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2在巴彦淖尔市地区施工中不按合同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3.3.3发现有转包、倒卖中标工程劣迹的; 3.3.4有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行为的; 3.4中标企业需按规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3.5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 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园建设工程招标部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带*号者需提供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及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③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④ 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⑤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 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⑦ 购买者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⑧ 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及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wzx.bynr.gov.cn)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东街 邮 编:015000 联系人:赵莲萍 电 话:0478-8282019 电子邮箱:lhly152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一区9#楼四单元507室 邮 编:015000 联系人:李东容 电 话:0478-8756665 传 真:0478-8756665 电子邮箱:ychl_bynr@163.com 9. 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中心建设工程招标部 地 址: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中心三楼五号园19号窗口 邮 编:0150000 联系人:刘小磊 电 话:0478-8926705 10.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收款方名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方账号:8512 3012 2000 0000 0074 56 开户行名称: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4022 0708 1434 收款银行咨询电话:0478-8521197、0478-8521196 注:必须标注工程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