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5150077 建筑工程| 1、盘锦辽东湾翠霞湖及红锦湖景观水系引水工程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自筹。估算价为800万元。 3、建设地点:环岛路以西,水韵澜庭南区以南。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建设泵站、引水管网及配套工程。 5、计划工期:2015年10月21日至 2016 年 1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②本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5年9月9 日至2015年9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类)IC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网上报名成功回执确认单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 8、投标保证金:16万元(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一号路北,盘锦辽滨鑫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李悦 联系电话:0427-340092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吴崎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0号 邮编:12400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号:312962350149 联系人:高原 电话:0427-2835656 0427-2839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