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 JHZB20150831 1.招标条件 春铁·金郡湾36、37号楼园区道路、景观工程,施工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4】3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春铁·金郡湾36、37号楼园区道路、景观工程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526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春铁·金郡湾36、37号楼(占地面积约5267m2)的园区道路、铸铁围墙、临时围栏、大门、路灯、入口景墙、收发室、雨排水(雨水收集井及通向雨水井的连通管)等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朝阳区电台街以东、南湖大路以南、规划路以西、湖光路以北。 2.5计划开竣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吉建管[2015]16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质检员。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新发宾馆五楼会议室(长春市文化街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光路1599号 联 系 人:贾永红 联系电话:0431-861912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天骄大厦A座22楼 邮政编码: 130021 联系电话:0431-88510222 传 真: 0431-85328883 联 系 人:何工
日期: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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