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1366 东丰县西城区公共绿地工程项目(喷泉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城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西城区公共绿地工程项目(喷泉工程) 2.2 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竣工并完成验收。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控制价141.5477万元,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 叁级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财务无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9月10日至2015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城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科长 李云鹏 联系电话:13843720528 15943755230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张宁、闫琦 电 话:0431-81150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