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源还建小区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水源还建小区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5】第3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吴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吴店镇白水源还建小区,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估算投资653.25万元,计划工期4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在枣阳市范围内2015年1月以来有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后又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行为的企业投标,且无业绩造假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入库并通过审核,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必须是拟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到场,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附后)。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 9 日至 15 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和15:00时至17:30时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在招标人处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时30分,地点为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主任 电 话: 15897989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4号(老消防队西门面楼三楼) 联系人: 李博闻 电 话: 0710-6316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