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11508310101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文庙修缮改造工程 淮安市清江文庙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市清江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拟建的淮安市清江文庙修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文庙修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文庙; (3)工程规模:约650万元; (4)招标范围:崇圣祠、大成门、大成殿、长廊修缮改造及道路铺装、雨水管网等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3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投标人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或《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造价处办理); 6.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检察网查询,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打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9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若符合本条件,需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拟派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的。(若符合本条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3)拟派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若符合本条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6.10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4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11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28日;(2)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工联系,电话:18601131457。(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银行手续费5元),网上支付)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下午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二室。 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清浦区文庙新天地C2座 联系人:石昆 电话:0517-8351510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顾星、王轩 电 话:0517-83708896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28日。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9月9日 2015年9月9日 招标监管部门备案: 201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