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新乡县人民法院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5】124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法院电脑、业务通用设备、服务器采购及院内绿化工程 三、项目内容:一标段:笔记本电脑23台,一体机电脑50台,打印机40台,多功能一体机20台,服务器1套。 二标段:审判大楼院内绿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标段: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二标段:具有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六、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至2015年9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上 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七、报名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 八、报名时需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和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新乡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女士 0373-3760003 地址:新乡县新城区府前街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女士 15713738261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 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 0373-5125292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人民法院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