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亭街道宪法文化主题公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
工程名称 | 唯亭街道宪法文化主题公园改造工程 | 工程编号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
工程地点 | 唯亭街道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 20万元 |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
标段规模: | 公园入口背景墙、雕塑、坐凳、宣传牌、亭子、置石等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1.企业资质要求选择 |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 按苏园规字【2012】2号文执行--符合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条件 |
3.企业业绩要求 | 信誉良好 |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信誉良好。 |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
11.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园林绿化专业I、II、Ⅲ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 |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6.其他条件 | 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含上述条件第6条、第7条、第8条及其他条件中的第1条第2条。格式自拟) 4、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近3个月(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 |
其他说明 |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实施期间按完成工作量的40%计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验收满一年并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额的70%,验 收满两年并审计定案后付清余款。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1.资格预审办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9家参加投标。 |
2.报名时间 | 2015-9-15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 |
3.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及有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如下: (1)封面,写清楚下述内容:a.申请标段全称b.申请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c.经办人姓名和有效手机、座机号码(手机请不要关机)d.申请该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名字、证书编号、资质等级。(2)授权委托书(如有,必须为原件且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及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提供2015年5月份~7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盖章,否则不予报名)(5)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证书。(7)企业承诺书。(8)投标确认函。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按次序装订成册,资料提供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朱玉良 |
传真 | 62589555 | 电话 | 18015590091 |
邮编 | | E-mail |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建设管理科投诉电话:0512-69996863 |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 | 2015-9-10至2015-9-15 | | |
附件信息 | 文件名称 | 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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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招标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