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柴桥高架下绿化工程 已由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 批准建设,工程造价为356994元,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自筹 ,招标人为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柴桥;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1761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125平方米,混凝土面积约408平方米;招标范围:预算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广场园路铺装及绿化等工程;计划工期:45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中审核通过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为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贰级及以上资格,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报名人请随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以下资料若有缺项或无效的,将拒绝其报名):(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证件无效);(2)经年检合格的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含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证件无效);(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进账单或企业网上银行转帐凭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不能提供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3.3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100元整,投标人必须通过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即为收款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且必须在2015年9月 16 日16:00前到帐,报名时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或企业网上银行转帐凭证。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宁波银行北仑支行营业部;收款单位(户名):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帐号:51010122000800128。 4.2各企业开具转账支票(票面相关要素填写如下:收款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用途:柴桥高架下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支票正反面均盖好企业财务章与法人章); 4.3持该支票到各企业所属开户银行办理转账,填写进账单时(户名: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1010122000800128;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北仑支行营业部;用途:柴桥高架下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4.4持银行进账单或企业网上银行转帐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至规定地点报名。 温馨提示:1.请持转账支票直接到各开户银行办理(宁波市外的单位可用电汇凭证);2.请不要以现金形式缴款;3.各单位还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形式办理。 5.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5 年 9 月 17 日9:00-9:30 时;报名地点:柴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桥街道办事处B104室)。 本工程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5家时,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5 家作为入围投标人;3 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 5 家时,则投标人全部入围;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现场购买。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电话:13336865280;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24 日9时00分;地点为 柴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桥街道办事处B104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仑柴桥 联 系 人: 江波 电 话:0574-8678665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舒波路9号10楼(嘉恒广场) 联 系 人: 乐红芬 电 话:13336865280
监管部门:柴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574-86786816
发布时间: 2015年 9 月 14 日<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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