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核准编号:
高明区更合镇法治公园建设工程
GHZ2015195号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司法所
2、项目名称:高明区更合镇法治公园建设工程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高明区更合镇法治公园建设工程施工,预算投资约为14.10万元。
5、工期要求: 30个日历天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造师必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登记手续;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持有佛山市(含五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有效的《诚信手册》。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A4复印件);
3、拟派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A4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A4复印件);
5、佛山市(含五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诚信手册》(A4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还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的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 9月14日至 9月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光盘100元(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司法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444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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