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5)56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508140102 |
工程名称 | 2014年“绿满家园”第二批绿化工程项目——金泰立交桥东西向中央桥梁景观绿化工程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2014]143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33611;0754-8816689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泰立交桥东西向中央 |
建设规模 | 设置花盆,种植勒杜鹃;安装钢架、安装PE塑料给水管、PVC塑料排水管、不锈钢防护网以及配套设置等。项目财政审核总造价为1047158.69元。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按金泰立交桥东西向中央桥梁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和由汕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程预算评审报告书内容。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1、必须通过广东省建设行政服务平台审核备案,具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公司在职且持有《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均可)。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工程预算报告书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设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设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设网”下载。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下列材料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1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②:投标文件;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