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朝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上高县朝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2、招标工程概况及要求:本项目为人形道拆除工程,人行道新建工程,工程投资约256万元。 3、获取招标文件条件及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报名应提供的资料:(1)本单位介绍信;(2)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人须为市政工程建造师);(3)企业资质证书;(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7)上高县外来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本企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材料;(8)江西省外来施工企业须提供入赣手续;(9)投标人近三年在检查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止);报名资料费8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为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区)。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76753879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5070515252 招标人: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二0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