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LDXMGL-2015-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谐家园道路景观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批字【2014】1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星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补助、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 ,项目出资比例为81.15%企业自筹,18.85%国家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范围: 1)工程名称:和谐家园道路景观工程 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东至长春吉成公司、南至矿达路、西至郑家屯、北至瑞鹏路。(工程建设地点);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0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工期 4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 9 月 15 日至 2015 年 9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 13 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星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创业园2-13单元 联系人: 祝新茹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212室 联系人: 夏强 、芦美玉 电话: 0431-8688355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5 年 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