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老城区西湖公园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原县老城区西湖公园附属设施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5】4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西湖公园。
2.2 建设规模:西湖公园内园路、硬质景观及配套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4.1标段划分:
一标段:公园园路; 二标段:公园广场
2.4.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须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16日08:30分至2015年09月22日18:0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进行报名及上传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上传不完整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与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原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城 地址:银川市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1303室
联系人: 杨立云 联 系 人: 王 静
电 话: 15500879996 电 话: 18009582370;0951-59827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