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北区19号道路工程(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新区北区19号道路工程已由延新经发项[2015]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通过融资和自筹解决。现只对延安市新区北区19号道路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建安费为6500.55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路线走向:路线起于1号线,依次与12号线、11号线、22号线、4号线、10号线交叉,终于3号线。 2、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长为1860米。包括:道路、给水、中水、污水、热力、电力、照明、道路附属设施等工程。 3、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红线宽25米,双线两车道,其中机动车道15米,非机动车道2*3.5米,人行道2*1.5米,平曲线最小长度一般值110米,最大纵坡3.405%,最小纵坡0.300%。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路面选用石材铺装路面。 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各划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书)。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合格制审查。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7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17 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如意 联 系 电 话:0911-8067621 1535329415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