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国省道交通沿线及旅游景区周边环境 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国省道交通沿线及旅游景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己由青海省财政厅、海东市财政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以青财建字【2015】793号、东财建字【2015】320号、民财建字【2015】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与概况:本项目为马平高速公路、川大高速公路裸露地面集中进行安装网围栏隔离带及绿化种植。 2.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本年度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业绩考核手册、省外企业需提供本年度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等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报名(原件退回,复印件存留在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民和县川垣新区 邮 编:810800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972-852159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邮 编:8108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2-852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