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一) (1)资格审查申请书;(2) 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扬州市(高邮、江都、宝应、仪征)外单项备案企业须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3)承诺书; (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 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如有);(4) 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扬州市内区外的施工企业,持有扬州市或各区、县常年信用管理手册的需携带信用管理手册及相关资料到(区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注册备案。省内市外的企业,需提供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需加盖区建设局市场监管科印章)或信用管理手册(经区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注册备案。省外企业已办理好扬州市建管处(市城建处)核发的《(单项工程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或者持有江苏省建设厅核发的年度《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书、信用手册》,需到区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登记盖章,联系电话:87953551。(6)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经办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15年3月~ 2015年8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收据;(8)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9)有土方外运作业的,应承诺选择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单位;(10)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三、各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否则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各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企业库录入、完善工作(包括五大员)。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82 ;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4278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0;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四、本工程的投标登记时间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一致为: 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8日;(逾期不予登记且不予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五、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 日11:00,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5年9月29日17:00。答疑澄清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9:00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9:00 注: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按开标顺序只能中一个,不得兼中,第一中标单位不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开标顺序为先开博物馆路(文昌西路-同泰路)绿地恢复工程,再开站南路(文昌西路-同泰路)绿地恢复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