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田村古建筑群隐南公祠等保护修缮工程 2015年09月21日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2015)036号 开标时间:2015-09-30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城县文物局 所属地区:龙岩市 培田村古建筑群隐南公祠等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2015)036号 本招标项目 培田村古建筑群隐南公祠等保护修缮工程 已由福建省文物局以闽文物字[2015]208、205和2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连城县文物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修缮工程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培田村古建筑群隐南公祠等保护修缮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连城县培田村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总造价约 198.58万元。(其中隐南公祠造价约84.74万元,三让堂造价约39.95万元,敬彰公祠造价约73.89万元,具体详见预算书及图纸) 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预算书及图纸。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同时具备消防设施施工一级或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一级及有足够资金、人员、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一级建造师,但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注册证书和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30 分至 5 时 30 分 ,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文件并索取相关收款收据凭证。 招标文件信息费每份售价 100 元(需邮寄报名的,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万元(投标申请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汇票或基本户开具的银行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使用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取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办法确定中标人。 七、本工程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00,开标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此次连城县培田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分两个项目同时招标,开标顺序依次为:①培田村古建筑群学堂下等保护修缮工程 ②培田村古建筑群隐南公祠等保护修缮工程 ,投标人可对这两个项目的一个或两个分别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其中一个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被推荐为两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该投标人被招标人确定为“培田村古建筑群学堂下等保护修缮工程 ”的中标人,则“培田村古建筑群隐南公祠等保护修缮工程”的中标人将在除该投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抽取。 九、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连城县文物局 办公地址:连城县武术馆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21190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城县豸峰街58号B幢302室 联系人:小吴 电 话:1515908243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连城县支行 ; 账户名称: 连城县文物局; 账 号: 35001697507052516164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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