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就汝阳县观音寺(汤王殿)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汝采购【2015】030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修缮项目:基础结构稳定性分析;散水;台基;地面;墙体;装修;柱及柱础;梁架;檩枋;椽、连檐、望板(望砖);屋面;油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相关工程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资质单位岗位证书。 五、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六、本次招标免收招标代理费及中标服务费。 七、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下午3:30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汝阳县财政局6楼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汝阳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公告。 十二、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6585(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13838886006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