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板芙镇迎宾大道(原板芙中心大道)河西段道路工程 批复文号 中发改审批[2015]52号、中发改基函[2015]53号 批复单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中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板芙镇迎宾大道(原板芙中心大道)河西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芙镇迎宾大道(原板芙中心大道)河西段道路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审批[2015]52号、中发改基函[2015]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级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板芙镇迎宾大道(原板芙中心大道)河西段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为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河西段,西起古神公路,东接板芙大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总长约1.962公里,宽50米,给水管最大管径为DN800、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1000、雨水管最大管径为D1500。项目总投资为14734万元,本次招标部分造价约 76644806.33 元。计划工期为 583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中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一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旧)一级(或以上)资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被锁定。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 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适用于网上报名电子评标)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发布人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