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瞻岐镇西港横河护岸及绿道示范段(D段精品公园)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Q-ZB(2015)-037(发布时间:2015-09-22)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瞻岐镇西港横河护岸及绿道示范段(D段精品公园)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 项目规模:新建护岸总长度466.6m,规划河面平均宽27.7m,河道设计底高程为1.0m,本河道正常水位1.36m,围堰顶设计高程1.50m,绿化面积为2512m2。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3871984 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铺装、膜亭、木坐凳、景石基础、挡墙、河道护岸、雨水沟、木平台、坐凳、休闲廊架、景观亭、园路、河道驳岸、照明、给水工程等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3.2、其他要求: 3.2.1、投标申请人必须经 “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1号文件)规定。 3.2.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3.2.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或宁波市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2.4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登记 3.2.5、注册地在鄞州区外的企业须有经年检合格的《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 3.2.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招标人预算书、施工图纸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子汇票(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瞻岐支行 银行帐号:81300101302100968 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 月13 日 16 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交有效的银行缴款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10月14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公共交易站一楼开标室(鄞州区瞻岐镇东街40号后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人: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 经办人:徐新宇 电话: 83033570
注:有变动内容的地方请用斜体表示。不填空的地方请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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