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8659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湘乡市卷烟营销部业务经营用房-配套工程(绿化、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乡市卷烟营销部业务经营用房-配套工程(绿化、道路)建设项目已经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发改投【2007】80号文立项和湘发改招【2010】14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湘潭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湘乡市卷烟营销部业务经营用房-配套工程(绿化、道路)建设项目2.2 建设地点: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村2.3 规 模:总规模约3200㎡,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75.56万元。2.4 工期要求:12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2.7 绿化养护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包成活2.8 招标范围:湘乡市卷烟营销部业务经营用房-配套工程(绿化、道路)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3.4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3.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执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5/9/23至 2015/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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