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JY150085-02SG项目名称莲花嘉园幼儿园1号、2号园区景观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NJY150085-02SG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建设项目莲花嘉园幼儿园1号、2号园区景观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教建(2015)2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莲花嘉园幼儿园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81.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莲花嘉园幼儿园1号、2号园区景观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5891 m2;造价:481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并将以上证书的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3、本工程为绿化工程,投标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6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7、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数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8、本工程资格审查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等材料,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9、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9月23日17时33分到 2015年9月30日17时33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新城大厦南楼11116室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公园路42号体育大厦905室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68876031 招标人联系人:董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641270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6887603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