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8669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新港街道沙河堤南岸营造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新港街道沙河堤南岸营造林景观工程项目,已由开发改发[2015]248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新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建设内容为在新港街道沙河堤南岸营造景观林,面积约71.2亩,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00万元。 2.施工工期:4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5.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1)。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5.被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开标时还须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3.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13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
报名期限: | 2015/9/24至 2015/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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