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开发区2015年度绿化改造--北三路道路两侧绿化带、路侧绿化带绿化改造工程及北三、北四果树补种(项目名称)已由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2015年度绿化改造--北三路道路两侧绿化带、路侧绿化带绿化改造工程及北三、北四果树补种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开发区 2.3 建筑规模: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二 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三路(东三路-东六路)两侧绿化带及路侧绿化带绿化改造及北三、北四果树补种 第二标段:北三路(东六路-东十路)两侧绿化带及路侧绿化带绿化改造 2.7.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开发区2015年度绿化改造--北三路道路两侧绿化带及路侧绿化带绿化改造工程及北三、北四果树补种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或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每标段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三份(每标段)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 月 日至 2015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标段,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八师石河子政府信息网、石河子开发区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总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赵建喜 电 话:1303133557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陈静 樊月莉 电 话:13899530796,13040545165 传 真: 0993-66878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5年 9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