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8793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板梁古村保护与开发项目一期--古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板梁古村保护与开发项目一期--古建筑修缮工程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13】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兴县板梁古村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于2015年09 月 18日至2015 年 9月24日发布了第一次招标公告,因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板梁古村保护与开发项目一期--古建筑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高亭镇板梁村 2.3 规 模:建筑总面积113302㎡(其中新建筑面积60791㎡,改造房建筑面积33796㎡,古建筑修缮面积17670㎡);本次招标项目修缮面积为2355.04㎡。本项目工程造价上限值为432.63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天(日历日),具体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板梁古村保护与开发项目一期--古建筑修缮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须提供在湖南省文物局的备案证明; 3.2 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中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类别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别),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或具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业务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2年9月--2015年8月)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付款方式等情况。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按国家文物总局和湖南省文物局发布的湘文物保(2009)47号文件和国家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参考湘建建〔2013〕282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请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采用直接发售方式,发售时间为 2015 年 09 月 25 日 9 时至2015 年 10月 8日17 时(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 6.2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提问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30,地点为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七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本章 6.1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5—599893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板梁古村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地 址:永兴县城区内联 系 人:刘主任电 话:181527657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38号东一宾馆北栋11楼联 系 人: 黄先生 、 陈先生电 话:0735-8888133 13397553001 |
报名期限: | 2015/9/28至 201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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